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残联 关于推进无障碍环境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市监认证发〔2021〕79号
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残联
关于推进无障碍环境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残联,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质量认证作用,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服务水平,健全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体现人文关怀,推动社会公平,现就推进无障碍环境认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残疾人、老年人、儿童、伤病人等社会成员出行、参与社会生活的需求,在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等领域推行无障碍设计、设施及服务等无障碍环境认证,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和社会服务效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统筹推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残联共同协调指导全国无障碍环境认证工作,发挥政府引导、行业示范作用,共同推动无障碍环境认证实施、采信和推广应用。
2.需求主导,稳步推进。充分挖掘市场消费、产品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需求,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认证体系研发及建设。根据需求分级分类,在重点领域优先开展认证,推动建立无障碍环境认证制度。
3.以人为本,社会共治。以体现社会关爱、增进民生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无障碍环境认证体系建设,形成政府、行业组织、认证机构、企业、消费者等多方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三)加强质量认证顶层设计。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残联共同建立分工明确、运作高效的工作指导机制。强化政府支持引导,优化无障碍环境认证制度设计,完善标准与认证衔接,推动无障碍环境认证结果采信应用,形成认证规范有效、服务作用凸显的无障碍环境认证工作局面,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发展。
(四)增加无障碍环境认证供给。以重点受益群体迫切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相关设计、设施及服务认证,对急需规范和认证条件成熟的无障碍环境率先优先实施认证。结合无障碍环境建设实际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加快研发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认证项目,不断提升无障碍环境认证供给水平。
(五)鼓励认证结果采信。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残联协调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无障碍环境认证应用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鼓励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无障碍环境认证结果,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
(六)强化人才培养和认证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领域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相关高校、科研机构、专业团队的作用,与相关专业机构和团队紧密合作,为认证提供必要的人才储备。加强认证机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无障碍环境认证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创新能力、认证能力。
(七)完善基础研究。从推进标准制修订、设计研发、检测认证、应用推广等方面加强无障碍环境相关技术研究,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认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为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硬设施”和“软服务”提供保障。
(八)支持创新发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培育设计研发能力,通过融合运用新技术,加快推动认证技术、认证模式、认证流程的创新发展。对于新研发的认证领域和认证技术,在不违背认证相关原则前提下,积极支持开展无障碍环境认证知识产权、版权等核心技术保护。
(九)健全认证制度评估。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残联共同建立无障碍环境认证制度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完善认证制度的适宜性和增长情况,了解认证制度实施情况,及时督促更新认证工作体系,不断提升无障碍环境认证质量。
(十)推动社会多元联动。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对无障碍环境认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认证机构要主动公开认证依据标准、程序、方法、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业自律,提升认证公信力。推动建立认证机构、认证人员、获证组织、消费者的关联制约机制和风险责任机制,实现多元共治。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大宣传力度。多角度、多渠道、多领域宣传推广无障碍环境认证工作,广泛凝聚共识,形成宣传合力。以使用者和采购方为关注焦点,采用生动活泼、受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推广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二)深化交流合作。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认证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国外无障碍环境认证组织和机构的信息交流,学习借鉴国际无障碍环境建设有益经验。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认证品牌,为国家无障碍事业发展提供质量认证“中国方案”。
(十三)强化监督检查。强化对认证机构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确保认证工作规范有序、竞争公平。依法查处认证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将失信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残联
2021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